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09-08 浏览次数:1774
磁县肿瘤医院行风建设责任制度
1、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,开展行风建设工作。
2、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由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实施。
3、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医院行风建设实行“一岗双责”制度。即院长为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,负责医院行风建设全面工作,并负责行风建设教育、组织工作;其他副院长分别负责所分管科室的行风建设工作。
4、各科室主任(负责人)为科室行风建设责任人,负责本科室行风建设工作。
5、各负责人应切实负起责任,搞好行风建设工作。
6、发生不正之风问题后,医院除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外,还追究责任人的领导责任。